关于转发贵州省民宗委《关于2024年度调研课题公开申报立项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

现将贵州省民宗委《关于2024年度调研课题公开申报立项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细内容请见通知。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老师申报。现就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两会”精神,按照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省统战部长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贵州实践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质量高、可转化、能落地的调研成果,着力推动一批优秀成果转化应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和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范围

调研课题13个,详见《2024年度民族宗教课题研究选题目录》(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承办对象

调研课题公开征集承办单位,可由各提出选题的相关处室(单位)承办,也可由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承办。

(二)委托程序

1.公开发布课题立项申报公告,根据申请立项情况综合比选确定每个课题承办单位。

2.申请承办的单位根据调研课题目录填写《贵州省民宗委民族宗教调研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于2024年5月10日前用A4纸打印一式6份,报送至科研处306,并提交于是形态审查备案表。

3.贵州省民宗委组织人员对调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后发布立项公告。

4.调研课题成功立项后即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单位对调研课题的政治性、政策性进行把关;省民宗委实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5.内部课题由省民宗委按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研究机构承办。

(三)时间安排

1.申报立项阶段:2024年5月中旬,完成申报立项,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立项申请书》送贵州省民宗委办公室参与比选。

2.实地调研阶段:2024年5月至6月,承办单位根据调研课题内容开展广泛调研,可邀请贵州省民宗委相关处室(单位)参加。

3.分析研究阶段:2024年6月至7月,根据调研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形成8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

4.中期评估阶段:2024年8月30日前,形成完整调研报告,提交贵州省民宗委各联系处室(单位)开展中期评估。

5.结题申报阶段:2024年10月30日前,根据中期评估意见深化调研课题,形成课题结题成果,提交贵州省民宗委办公室组织评审结题。

(四)申报要求

1.调研课题申报时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

2.调研课题由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每个单位本次申报调研课题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项。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保障。贵州省民宗委调研课题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重点课题和承办单位,贵州省民宗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研课题有关工作,汇总结题调研课题,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

(二)资料提供。承办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调研课题,研究观点和言论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持一致。各联系处室(单位)要为课题承办单位提供调研课题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经费保障。省民宗委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分别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给予支持;调研课题获得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中共贵州省委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小组、中共贵州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社科奖调研课题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下年度参与承办课题资格。调研课题经费分2期划拨,签订课题承办责任书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按总经费的50%划拨第1期经费;专家评审结题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按总经费的50%划拨第2期经费。在每个阶段经费划拨前,课题承办单位要主动提供有效发票或收据。

按有关规定,课题承办单位为贵州省民宗委机关处室的,不能领取调研课题经费(包括课题奖励经费),只能按规定报销课题调研所需差旅费等。

五、受理时间

课题申报立项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9日。



附件:

1.2024年度民族宗教课题研究选题目录.

2.图片贵州省民宗委调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话:(0851)33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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