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课题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

现将《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课题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老师申报。现就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审核对象

(一)2019年以来立项且已经根据《管理办法》完成结题鉴定的年度课题。

(二)2022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

二、结题审核内容

(一)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1.所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2.专家鉴定意见;

3.委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

4.课题研究过程完整性审核(含开题、中期、结题等)。

(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结题审核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题:

1.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

2.没有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3.研究成分严重不足的;

4.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5.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

6.研究报告查重率30%以上的:

7.不按结题程序和要求结题的。

三、材料报送内容要求

(一)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课题,结题审核材料按照《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和《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要求装订和准备,并报送1套完整材料。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总厚度不超过一个标准档案袋,纸质材料不退还。

(二)2022年下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课题,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属于结题程序不规范的,提交结题审核不通过的意见打印稿,按照意见完善相关程序和补充关键材料,其它材料无须重复提交,只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2.属于研究质量不高的,报送一整套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再次通过结题鉴定的结题审核材料,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电子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6月20日前,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的《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总报告、成果公报和结题情况统计表同时发送至邮箱:asxykyc2008@126.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2023年度课题结题审核+课题负责人)。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0日17点前;

2.地点:安道楼科研处306室。

五、其他

(一)同一课题结题审核第二次不通过,自动撤项:

(二)2019年立项的年度课题必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审核,逾期将自动撤项。

 

附件

1.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课题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2.结题审核格式资源包.zip

联系人:        :(085133224380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路明_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