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安排,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相关老师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1.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 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2021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成果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从春蕾      联系电话:0851-33224380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韬_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