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6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相关申报要求详见详见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指南
二、提交相关资料
1.于3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联系人: 臧菊 电 话:(0851)33224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