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顺学院2020年度第二次科研数据动态监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校属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数据监测和我校科研数据收集工作的需要,对我校科研数据动态监测表进行了相应增减,为规范开展2020年度第二次科研数据动态监测,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 监测部门及对象:监测部门包括人文学院、经管学院、政法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公共体育部)、外国语学院(大外部)、数理学院、化工学院、电信学院、资环学院、农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监测对象包括监测部门在职在册的教职工与在校学生。

  2. 监测方式与提交时间:2020年第二次科研数据动态监测提交时间为2020年1110日前,提交安顺学院2020年度科研数据动态监测指标统计表》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的数据为2020年11日起至提交截止日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

  3. 监测指标体系与指标内容2020年第二次监测指标以及具体内容进行了更新测指标体系共计12个,分别为1.论文;2.专利;3.著作权;4.科研获奖成果;5.学术讲座;6.主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7.参加会议;8.教师著作、教材等;9.社会服务(横向项目);10.新增科研人员情况;11.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12.情况汇总表监测指标内容具体见相关附件。监测步骤:(1)被监测部门科研信息员按照指标体系填写本单位教师与学生的科研相关数据(2)被监测部门科研信息员收集、整理监测指标相应纸质材料,建立本学院科研档案,形成科研成果汇编,归档备查;(3)科研处汇总各学院科研数据并统计入册。

  4. 材料提交:请各学院科研信息员将《科研数据动态监测指标统计表》每一个表格的纸质版与电子版2020年1110日前提交到科研处(若监测指标为空则不需要提供纸质版),相关支撑材料留存在本学院存档,以待审核。请按照指定时间提交,逾期将不再接收。电子版请发至科研处邮箱:asxykyc2008@126.com,电子版不接受QQ在线传送。请不要删掉工作簿中的任何空表。

  5. 产生的影响: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此表,存在统计表不按时提交、统计表失真、有空缺,影响严重的,年终科研奖励不再受理该学院的材料。

  6. 相关事宜:填写《安顺学院科研处文件签收/发放一览表》。同时,将数据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二级学院管理员及时审核,保持纸质版、电子版与科研系统里的数据一致

  7. 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负责解释,如有意见,请向科研处及时反映情况。

    联系人:蒋潞      联系电话:33224380/18685360155

    附件:  2020年第二次科研动态监测指标统计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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