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科技厅文件要求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我校老师积极申报,并于2020年6月3日前将《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备案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word)和相关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提交至科研处。

一、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贵州省内居住和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原则不超过55周岁,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熟悉者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范围

  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或财务专家。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集。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的专家,请填写《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备案表》(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宜

1.对征集到的评审专家,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进行管理。

2.目前已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此次不再重复申请。

3.为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名下有在贵州省内注册企业的人员不得参与评审专家申请;与相关企业有合作关系的申请人员应在申请中主动明确回避范围。

4.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年满60周岁,或在评审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或履职不力的专家,及时调整出库。

2020年5月28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韬_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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