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2-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部门:

现将《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申报与结题。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项目申请接收

1.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2020年度项目申请工作2020年3月13前在线完成填写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2020年2月25日前在信息系统内填写完成并提交。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从春蕾                  联系电话:0851-3322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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