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国家民委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校属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国家民委启动了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应认真填制《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及调研报告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交所在单位审核汇总。

申报表不留空白项,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2)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表等材料分开装订。以上材料均A4纸双面印制。

2.各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于201912614点前将材料报至科研处。

联系人:陈美玉

联系电话:33224380

电子邮箱:asxykyc2008@126.com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科研处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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