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部门暨相关教职员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联系人申请开户。

6请相关老师务必在315日(中午1200前)报申请书(一式1份,无纸化申请试点除外)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从春蕾      话:(08513322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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