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 (电话:0851-32214916,传真:0851-33413064)
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会务安排与学校学术会议;
2、负责各级各类文件的收发、制作、报送与归档;
3、负责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与总结;
4、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科研处财务管理;
5、负责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各种方案、文件的起草;
6、负责科研处工作月报和会议纪要;
7、负责科研处年度业务目标考核、协助党政办完成教育厅和市政府对学校的业务目标考核;
8、负责学校年度科研工作会议;
9、协助科研信息与目标办、自科管理科、社科项目管理科、学科办、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的工作;
10、负责学校和科研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