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各级各类课题中后期管理工作,推动课题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各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度各级各类课题清理等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各级各类课题的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1、计划完成日期在2016年9月30日前,该结项仍未结项的课题;
2、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止,仍未完成的课题;
(具体清理课题目录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尽快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在规定结题时间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列入清理范围课题提交结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二、认真督促超期和临近到期的各级各类课题按时结项
(一)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大对课题的管理力度,提醒课题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在到期之日前提交延期申请。不及时提交延期申请的,我处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二)对临近到期的课题,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之日前两个月内提交延期申请;不及时提交延期申请而自行延期的,我处将视情况作相应处理。
三、严格初审各级各类课题延期申请
(一)目前,我校因各种理由提出延期的课题数相当多,已成为我校科研管理工作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今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服务和管理职责,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科研条件,并建立管理档案,及时跟踪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课题组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二)对各级各类课题的延期申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主管或分管科研)要审查延期事由是否属实合理,对无正当理由的延期申请不予上报,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和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关,一般不予上报。
(三)对确有需要延期的课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督促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加盖本二级学院公章及时上报科研处,同时建立课题延期申请管理档案,密切关注课题延期后的进展情况。
现将拟清理及已办理延期的项目清单发各学院、部门,请予核实,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管理与服务工作。
科研处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