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通知转发如下(见附件),请相关院系积极申报。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当年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或相近项目不能在不同类别计划中多头申报。
2.主持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个及以上,或有到期未完成未结题验收项目的,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3.选题方向、实施期及申请人年龄等必须符合相应的计划类别申报说明和相关要求。
4.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必须符合贵州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出国考察、接待,严禁变相购车等支出。
5.充分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力口大已有知识产权的应用,避免重复研究造成的浪费。
二、资助强度
(一)基础研究类计划
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围绕能源、信息、材料、医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科技管理等学科领域开展基本原理和创造性研究,提供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科学基础和科技储备,推进优势学科建设。
1.基础研究计划。省重大应用基础研究,单项不低于100万元。省科技基金重点项目单项30万元,一般项目单项10万元。
2.软科学研究计划。软科学项目、专利战略研究项目,单项不低于10万元。
(二)科技支撑类计划
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需求,着力解决行业和产业发展中亟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问题,攻克技术关键,突破瓶颈制约,以科技和知识产权支撑行业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含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农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社会发展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社会公益类创新与示范,单项不低于50万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单项不低于20万元。
(三)科技重大专项
突出政府战略目标,支持并组织实施的旨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及新兴产业发展,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产业化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及公益技术,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资金链,推动产业链延伸、产业联盟形成、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板块技术进步,进行资源整合,集成攻关的科技重大项目。单项不低于300万元。
(四)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类计划
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政策引导,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1.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含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火炬计划、农业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发展成果应用及示范等。其中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单项不低于100万元,其余单项不低于30万元。
2.体改专项资金。单项不低于50万元。
3.科技特派员计划。单项不低于20万元。
4.专利实施及转化运用项目。单项不低于20万元。
5.科学技术普及计划。单项不低于10万元。
(五)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类计划
以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共享服务平台的构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为主要目的,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完善并发挥其作用。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示范特色产业园(含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科技中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院士工作站、科技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按照相应管理办法进行支持。
(六)其他
l.按后补助管理办法管理的企业后补助、创新要素后补助等计划,按照各自管理办法的流程和标准另行通知。如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成长)企业、科技型种子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券、技术市场补助、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等。
2.各类合作计划参照前五大科技计划执行。
3.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以上计划类别待各领域的指南发布后,按照指南内容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在安顺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按规定填报
(http://222.198.248.200:8088/business/login.jsp),提交项目《申请书》3份。本次征集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各学院、部门于2016年1月10日将本部门老师的《申报书》提交到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学校推荐上报后的项目在贵州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填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从春蕾 联系电话:0851-32214916
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