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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技厅、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学院三方联合科技基金项目年度检查通知
2015-08-27 16:40   审核人:   (点击: )

各相关学院、部门:

    2012年我校启动贵州省科技厅、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学院三方联合基金项目,经过专家评审,2013、2014年共立项42项。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学院联合科技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将对联合科技基金资助的在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项目开展1年(2年)来研究执行情况,是否按研究计划进行,发表论文情况,申请专利情况。经领导批示所有项目必须参加年度检查,否则下年停止报销和支付项目经费;2013年立项的项目截止未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的,暂停报销项目经费。

二、检查方式

    1、2013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执行目情况报告(附件1)、2015年发表论文或专利申报复印件等印证材料一份(含电子材料),并填报省市校三方联合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2),本表统计2013-2015年发表的成果。

    2、2014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执行目情况报告(附件1)、2015年发表论文或专利申报复印件等印证材料一份(含电子材料),并填报省市校三方联合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2),本表统计2014-2015年发表的成果。

    以上成果即支撑材料必须是本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对挂项目合同号但非本项目研究成果的,不能将此作为印证材料。

    3、材料提交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分管科研负责人须在省市校三方联合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不接收个人材料。

    4、聘请与项目研究相关专家5名形成专家组,对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审核,对项目开展情况做出评价,并形成审核意见。

    5、科研处将专家审核意见和科研处意见返回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三、检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研处。

 

      联系人:从春蕾 敖国富  联系电话:0851-32214916

        附件:1、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2、省市校三方联合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安学院科通字〔2015〕76 号 年度检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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