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部门青年科技工作者:
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黔科协组发[2015]106号),根据《贵州省青年科技奖办法》规定,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三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结合该通知精神与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形式
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请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贵州省青年科技奖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材料(推荐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下载)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择优推荐1-2人至贵州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另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可采用自荐形式开展推荐工作。
三、推荐要求
(一)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省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推荐材料中如涉及保密资料,请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推荐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联 系 人:张来、从春蕾
联系电话:(0851)33413064 32214916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