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部门暨相关教职员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项目、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清理的工作通知》(黔教办函﹝2015﹞80号)文件精神,请做好结题相关材料和科技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长资金项目
1.结题验收程序。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认真填报《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和《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
2.时间安排。所有立项未结题的省长基金项目要求结题材料上交审核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2月20日前。
二、省教育厅自科项目
1.结题验收程序。2011年及以前立项的各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填报《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和《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研究报告》。2012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登录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ky.gzsedu.cn)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及结题报告,并在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2.时间安排。2011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要求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2012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按照合同书要求按期结题。
三、科技报告编制工作
2005年以来已结题的省长资金项目和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技报告》(附件1),于2015年11月20日前纸质版一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asxykyc2008@126.com邮箱。
四、项目结题相关表格请在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ky.gzsedu.cn)
联系人:孟凡松、从春蕾 联系电话:0851-32214916
附件:1、科技报告
2、结题相关资料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