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处(室)部门: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贵州省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现将2015年度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与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突出基础研究,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2、申报按全国社科规划办明确的23个一级学科和教育学科,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拟题目。跨学科研究课题按“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学科为主进行申报。
3、省内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
三、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能够为课题研究承诺信誉保证并提供良好服务。
3、兼职人员从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其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并承担课题管理职责。
4、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研究管理责任并加盖公章。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较多前期研究成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近3年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职称要求:一般课题仅限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申报;青年课题申请人仅限具有副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申报。
5、年龄限制:一般课题申请人,属贵阳地区申报单位的,年龄不得超过53岁(课题组成员也不得超过53岁,即196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属贵阳地区以外申报单位的,年龄不得超过55岁(课题组成员也不得超过55岁,即196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一般课题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6、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四、课题要求
1、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有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译著、工具书等。专著、译著、工具书类课题,正文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类课题,正文字数要求6万字以上;论文集类课题,要求10篇以上论文,每篇6000字以上,其中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3篇以上。
3、研究期限。专著、译著、论文集和工具书类课题,研究期限为二年,截至2017年9月1日;研究报告类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截至2016年9月1日。
五、资助标准
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1—2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
六、纪律要求
(一)课题申报者填报数据表信息要严格把关,如职称、前期成果、设计论证、团队组建等,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申报不予受理,全校通报批评。
(二)课题申请者要严谨求实,诚信治学,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凡有虚假论证,抄袭剽窃,行贿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如果立项,一律撤项并公开通报,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三)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一般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通报批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课题申请人须按省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15年4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本处提供的版本与之相同,其他注意事项见版本所加批注(填写完成后切记要删除批注)。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五)《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六千字,并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充分发挥省课题为国家和教育部课题打基础、做铺垫的作用,对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年龄超限的申请人不能申报。
2、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省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它省课题的申报。
3、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课题,且最多参与两个省课题的申报。
4、在研国家和省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省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课题的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5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具体情况可向我办咨询)。
5、团队组建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七、材料报送
(一)科研处在5月8日受理申报材料,11、12日审查材料,13日汇总材料并办理手续,过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各教师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六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采用“1夹11”方式叠放,即将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三)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本请发至我处邮箱(asxykyc2008@126.com)。
(四)《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包括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所发的申报通知、《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和《证明》等),申请人可登录省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gzpopss.gov.cn)下载。
联 系 人:孟凡松 从春蕾 电 话:0851—32214916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