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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03 11:18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处室部门: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按文件准备有关材料。请申报人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凡松、从春蕾    联系电话:0851-32214916

附件:1.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安学院科通字〔2015〕7号.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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