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4] 283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项目申请人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 或在附件下载。
二、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老师申报,并于2015年3月5日前将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附电子版,整个文件包一起发送科研处邮箱)交科研处,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由科研处在项目申报系统中统一上报。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孟凡松 敖国富 0851-32214916
邮箱:asxykyc2008@126.com
附件: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相关材料
二O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