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部门:
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 236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项目申请人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 或在附件1下载。
2、一般项目包括: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3、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5、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与边疆地区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老师申报,并于2014年2月24日前将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附电子版,整个文件包一起发送科研处邮箱)交科研处,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由科研处在项目申报系统中统一上报。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申报常见问题详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敖国富 2214916
邮箱:asxykyc2008@126.com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2、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14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