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部门首页 | 处室概况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科研简讯 | 科研制度 | 学风建设 | 学术交流 | 成果转化 | 文档下载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安顺学院2013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5-07 18:27   审核人:   (点击: )

 

各系、部、处室、部门:

2013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本年度科研项目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教社科[2006]4号)、加强自然科学类课题研究、紧跟高校教育改革的步伐,紧密联系地方经济发展和本科院校科研工作要求,结合各系的学科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专业发展等开展研究。

2、课题研究要具有前瞻性、地方性、民族性和应用性,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基础研究应在理论创新上有所突破,并有利于学校发展或本系的学科建设;应用研究应在解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学校发展的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或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推广和应用价值。

3、鼓励系际、系部或系处联合研究。对有利于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于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有较大社会经济实践价值的、有利于贵州生态环境保护的课题,给予优先立项。

二、项目类别、资助经费与结题

1、重点项目:原则上资助特殊专项项目和横向项目,项目的立项、资助金额、评审和结题等由校学术委员会决定。

2、青年项目:

(1)项目资助经费为:社科类1500元,自科类1800元。

(2)项目在省级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以上论文即可免于评审,视为结题。若发表在核心期刊等较高层次刊物或被SCI、EI、S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等收录的,按《安顺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暂行)》另行奖励。发表文章若不注明“安顺学院基金项目”发表在增刊上的,不予资助

三、申报资格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者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下,年龄39周岁以下(1974年6月6日后出生)。

3、每位教职工接受校级青年项目资助至多不超过两次。已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不在本项目资助之列。

4、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 1年。为确保项目能保质如期顺利完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同一研究周期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最多只能作为另一个项目的组成人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在同一研究周期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研究。

5、为确保在研项目的顺利完成,未完成学校上年度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系、部、处室、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积极组织有关教职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以系 、部 、处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个人申报者,不予受理。

3、项目申请者须提交《安顺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1、活页3份附电子版,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交到科研处。

4、项目申报截至日期为2013年6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立项。

 联系人:孟凡松  敖国富         电话:2214916

电子邮箱:asxykyc2008@126.com

附件:安顺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及活页                                 

                                                 二O一三年五

附件【安学院科通字〔2013〕17号.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学术看板 | 联系我们 | 隐私说明 | 网站地图 | 创新团队 | 学科建设 | 后台管理 
您好!您是第 访问本网站的人。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  邮编:561000

Copyright ©  2012-2014 黔ICP09002237号 版权所有:安顺学院科研处

电话:0851-33224380  传真:0851-33413064  网络管理员 E-mail: asxykyc2008@126.com